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加快全省12至17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
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
教办体卫艺〔2021〕229 号
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
关于加快全省 12 至 17 岁学生新冠病毒
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
各省辖市、济源示范区、省直管县(市)教育局,各高等学校、省属中等职业学校,厅直属学校:
为贯彻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,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部署要求,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 12-17 岁学生新冠病毒疫苗接
种工作通知如下。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。各地各学校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对于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,把 12-17 岁学生疫苗接种作为当前一项紧急政治任务部署落实到位。单位、学校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、亲
抓亲促,层层压实责任,扎实履行教育部门管理职责,全力做好学生和家长教育引导、组织动员和配合接种等各项工作,切实筑牢校园免疫屏障。
二、明确目标任务。各地各学校要按照“覆盖 12-17 岁常住人口 92%”的目标,配合卫生健康部门,组织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接种条件的 12-17 岁学生实现“应接尽接”。力争 8 月 25 日前完成第一剂次接种,9 月 15 日前完成第二剂次接种。处于集中隔离、居家隔离以及中高风险区的学生可延后接种。要在有关部门指导下,做好接种学生范围确定、人数测算、未完成任务量统计、接种时间安排等各项工作,提高接种计划性和连续性。
三、加强宣传引导。要结合 12-17 岁学生特点,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,通过媒体、家长会、致家长的一封信等渠道,做好在校生及家长的沟通告知、摸底统计、科普宣传和心理健康教育,提高学生及家长接种意愿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。对于非在校学生,主动配合社区居民(村民)委员会做好摸底统计和动员。要加强舆论监测,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,对于不实信息和谣言,迅速辟谣、澄清谬误,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,及时予以回应。
四、全力协同配合。坚持“属地管理”,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,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,规范接种实施。学生接种时需由监护人或学校工作人员陪同,并提供由监护人签字的知情同意书,受种学生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,并保持社交距离。接种后严格落实留观要求,做好信息登记,及时向学校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接种进展。在校内安排接种场地的,要配合做好接种点疫情防控,加强现场管理和医疗保障,实行进出口分开,做好应急处置,确保接种安全有序。
请各地各学校每周一、周四下午 16:00 前将师生疫苗接种准确数据上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填报系统。
2021年8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