疫情期间学生请假、销假制度
为增强师生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,提高师生防病意识,保障师生身体健康,防止各类传染病的发生,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,结合当前防疫形势及师生实际情况,特制定学生请假、销假制度。
1、各班每天上午、下午第一节课前对学生进行一次点名,并认真填写点名薄。
2、学生因故缺席,必须向班主任递交请假条,说明事由并在请假条上注明返校时间,家长要在请假条上签名。返校后应销假。
3、学生患流行病、传染病期间,必须回家休息、治疗,凭疾控部门的证明方可返校上课。班主任应及时将信息报告师生疾病防控办公室。
4、如有未请假不到校的学生,班主任应立即与家长联系,弄清原因。一时与家长联系不上的,应向师生报告。
5、学生请假一周以上的,班主任应向教导处报告。
6、学生中途离校的,应凭班主任的签条出校门,签条由传达室收存。原则上不同意除学生家长或监护人以外的人员来校请假并带走学生。
7、各班应切实加强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教育,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请假、销假制度。
8、对无故迟到、早退或旷课的学生应给予批评教育,并及时通报家长。